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2025年非遗展示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需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艺术普及展览、艺术培训及讲座,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 文件精神,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阿拉街道2025年非遗展示活动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拉街道2025年非遗展示活动(目录代码:A0803,目录名称: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以撒梅刺绣等本地非遗项目传承,结合“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的全国文化遗产日理念,推动非遗技艺融入现代生活场景,以非遗技艺展演、游园互动与市集体验为载体,推动非遗文化创新传播。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下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 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一)供应商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本次活动;
(二)供应商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应商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供应商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本次活动的正常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 个工作日(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17点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朱巧玲,1519891903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