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5年第02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观林湖花园精装修项目施工1标段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观林湖花园精装修项目施工1标段,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JK-XX-66-01-0地块,建设单位: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04月09日起至2025年05月08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竣工(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办(彩龙街经开区第三小学)。
电话:0871-67261867,邮编:6505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