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购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购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下载)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KMZC2025-C3-00521-ZYZB-0045。
2.项目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购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4.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4.00万元。
6.采购需求: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风险分级,完成本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掌握生产经营者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艺水平。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服务要求: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其中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注:2024年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即可;2025年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磋商)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扫描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并加盖电子签章)
1.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扫描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扫描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提供承诺书)
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 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须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须重复办理。
注: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售价: 0。
1.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1.时间: 2025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index.html)、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s://jkq.km.gov.cn/)、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yzx-yn.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871-68163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5栋20楼
电 话:0871-65313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姚艺琼、艾昆、朱羽、陈婧博、宫玉隆、王晓敏、何家祯、陈石金、孟红、刘国玲
项目联系人:何家祯、陈石金、孟红、王晓敏
电 话:0871-653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