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为做好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预算绩效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2024)(昆财综〔2024〕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0702目录名称: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辅助性工作
1.协助进行年度预算编制辅助性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对预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熟悉财政一体化预算编制系统,对预算申报整体、项目绩效指标及绩效目标设置进行审核及完善。
2.在落实事前绩效评估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的预算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辅助性服务。
3.对单位部门中长期规划、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辅助性工作。
(二)协助单位完成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辅助性服务工作
1.对预算绩效目标执行进行辅助性工作,协助完成项目的绩效跟踪,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审批程序、内控制度的执行、项目指标完成及偏离情况进行反馈,达到绩效目标与预算项目支出方向相吻合,确保绩效目标的达成。
2.根据年度工作要求,协助单位完成部分事务性工作,绩效自评工作提供辅助性服务。
3.对单位整体资金分配、使用等管理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
(三)协助其他与预算、绩效相关的辅助性服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每年10万元,三年总计30万元。
(二)资金来源:机构运行工作经费-委托业务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1.质量要求:
受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业流程开展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成果。汇报内容应规范、全面、详实,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单位受委托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时要求定性准确,不隐瞒、漏报存在的重大问题。
2.报告制度:
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计划、开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需要委托方协调的事项等。
3.纪律要求:
受托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廉洁奉公的原则,依法合规地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并对委托单位的信息保密。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拟采购的服务期限为三年,为确保服务条款的时效性和灵活性,计划采用每年一签的方式,每年根据服务评估结果续签合同,并在续签时对服务内容、费用等条款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调整。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4日-2024年4月18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报名响应,并提交书面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金额、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服务方案等)。
联系人及电话:余老师,6816316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