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羊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关于开展经开区2024年度今冬明春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聚焦环境卫生整治薄弱环节和病媒生物防制领域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4〕46号)文件精神,洛羊街道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病媒生物、“灭四害”生物防制工作项目
目录代码:A1205
目录名称: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围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各项检查考核指标,开展4次以“灭鼠、灭蟑、灭蝇、灭蚊”(灭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对辖区农贸市场、垃圾房、公厕等公共场所进行放置设施和环境消杀,结合鼠、蝇生活习性设计、安装灭鼠毒饵站、诱蝇笼,数量、标准满足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要求,包括现场消杀、投放鼠饵及鼠洞封堵等工作内容,制作相应设施的分布示意图,详细标明每一个设施的具体位置,要有设施明细表和统计表(不同领域/社区)做到底数和分布清楚,确保有效的降低鼠、蟑、蚊、蟑病媒生物密度,控制疾病传播。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三分投药、七分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到“不漏点、不漏户、不留死角”,切实提高灭鼠活动覆盖面。控制全年病媒生物密度,确保病媒生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将鼠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及以上水平。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下拨的爱国卫生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洛羊街道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各项检查考核指标,开展4次以“灭鼠、灭蟑、灭蝇、灭蚊”(灭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垃圾房、公厕等公共场所进行放置设施和环境消杀,包括现场消杀、投放鼠饵及鼠洞封堵、出具病媒生物密度报告等工作内容,要有设施明细表和统计表(不同领域/社区)做到底数和分布清楚,确保有效的降低鼠、蟑、蚊、蟑病媒生物密度,控制疾病传播,将鼠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及以上水平。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洛羊街道办事处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郭翔
联系电话:67410657
洛羊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