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昆明嘉诚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编号:昆经开水保承〔2025〕4号
项目名称 | 昆明嘉诚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大冲工业片区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
起止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 | |
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云南嘉诚润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DMFKBN5J |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大冲工业片区 | |
法人代表:李前途 | |
授权经办人姓名:胡永和 证件类型及号码:432522********8009 | |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 1.已经知晓并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云南嘉诚润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
备注:
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