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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05-988031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05-07 14:59
名 称: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阿拉街道办事处高坡社区人饮管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文号: 关键字: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阿拉街道办事处高坡社区人饮管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5-05-07 14:59 浏览次数:0
字号:[ ]

编号:(昆经开水保承〔2025〕6号)

项目

名称

阿拉街道办事处高坡社区人饮管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建设

地点

高坡社区属于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所辖,高坡社区下设金马村、小高坡村、大高坡村、小普莲村和三瓦村五个居民小组,本次项目涉及高坡社区五个居民小组,项目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02º49'28.04"~102º51'47.75"、北纬25º00'30.98"~25º02'32.58",项目区紧邻寺瓦路、高坡公路、金马村公路,对外交通便利。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起止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16015117674Q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贵昆公路750号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万锋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张旭联系电话:15887230719

证件类型及号码:居民身份证/530111********141X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6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备注:

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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