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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05-98895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05-12 09:4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云锡新材料技术创新平台8号厂房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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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云锡新材料技术创新平台8号厂房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2 09:4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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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拟审批的《云锡新材料技术创新平台8号厂房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云锡新材料技术创新平台8号厂房改造

建设单位

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信息产业基地云景路2号

建设性质

改建

报告审批部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571.69m²,钢结构;建设焊料研究实验室、锡铟基合金研究实验室、焊料化工实验室、锡(铟、铜、锌)化工过程工程及机理研究实验室、锡铟化合物开发及应用研究、分析检测研发及检测室、锡电镀应用研究实验室、新型环保阻燃材料实验室以及配套环保、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0人。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主要产是设备运输、安装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

2、噪声:主要产生各类机械噪声。

3、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4、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研发试验线样品制备、样品检测等过程环节;废气主要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酸雾、氯化氢和挥发性有机物。

2、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试验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磨抛机、切割机、风机、水泵等产生的运行噪声。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弃试验产物、分析试验废物、废气处理过程废弃物、废机油、生活废弃物等。

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使用的水泥、腻子粉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存放,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密闭运输,防止尘土飞扬;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场地食宿,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废水产生量较小,进入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禁止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场的时间。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单位,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通过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食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外排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中Ⅱ型规模排放要求。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定期排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地面清洁。项目污水进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昆明市倪家营水质净化厂。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较大的设备加装减震垫,设置基础减震;

②尽可能地将产噪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

③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产生的含锡、铟废弃试验产物交由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业分公司再利用。

项目产生的环保阻燃材料(塑料)废弃试验产物外售用于废塑料回收利用。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实验废物、过期化学试剂、沾染物、电镀废液、碱液喷淋沉渣、废碱液等危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内,统一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该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文件公示网站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jkq.km.gov.cn/)

资料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纸质文本)

文件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9楼)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163096

其他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云锡新材料技术创新平台8号厂房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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