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依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区2025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根据《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城市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项目;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由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本次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括:2025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现场活动全程策划服务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万元。
(二)资金来源: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及事故调查项目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持有营业执照;
(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此项服务工作,宣传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升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及自主保护能力,达到购买服务主体要求并验收合格。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城市管理局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9日至5月23日。
十一、响应方式
本计划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常老师、曾老师,0871-6742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