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5年5月23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290026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官渡区(撒梅大道附近)永会家具厂云南唯会家具有限公司使用喷塑设备,无环评手续,存在消防隐患。 |
办结目标 | 要求云南唯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完善环评手续、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确保生产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及时督促该公司消除火灾隐患。 |
整改措施 | 1.要求该公司增设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 2.要求该公司对损坏的应急照明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粘贴式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更换。 3.要求该公司对厂区内敷设不符合规定及未穿管保护的电气线路进行重新敷设、穿管。 4.要求该公司对摆放不符合规定的灭火器重新摆放,每个点摆放2具灭火器,且摆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5.对云南唯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罚款处罚。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2024年6月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牵头,组织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核实,该公司已经对喷塑设备、抛丸机、热风炉进行了拆除;拆除后该公司家具生产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36项:金属家具制造、木质家具制造中的豁免类,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2.针对该公司未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情况,该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登记管理的办理。 3.针对该公司存在的4条消防安全问题,由公司制定整改计划,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由街道、社区及时跟踪隐患整改进度;2024年7月16日,因该公司责令期限届满,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形式、数量已满足规范要求,灭火器已按照规定进行摆放,敷设在塑料篷布上的电气线路已拆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已整改。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通过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果林社区优立元创意集团9楼)。联系人员及电话:侍福春,68877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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