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羊街道办事处劳动力调查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洛羊街道办事处劳动力调查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4〕46号)文件精神,洛羊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洛羊街道办事处劳动力调查工作项目
目录代码:A1603
目录名称: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劳动力调查制度》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如下工作:
1.调查各类工作材料的宣发。根据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洛羊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开展劳动力调查宣传布标、告知书、网络推广宣传等工作。
2.组建相应团队、培训和管理。需严格按照《劳动力调查制度》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工作所需团队,并按上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技术培训。
3.数据采集、报送和数据处理。按街道及上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PAD上接收当月劳动力调查样本底册和完成住户样本核实,实地采集数据,并及时将准确的数据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对相关数据的复核工作。
4.调查过程中所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从签定劳动力调查工作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之日起所需开展的全部工作或街道要求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高质量完成劳动力调查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以成交价为准)。
(二)资金来源:上级下拨的劳动力调查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服务提供方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服务提供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提供方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目标要求
(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严格落实好洛羊街道办事处及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质量达标。
(二)严格按照《劳动力调查制度》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并向街道及时进行每阶段工作的汇报,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服务提供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四)在开展服务过程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储磊
联系电话:13078755523
洛羊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