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经开区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三)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指导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涉及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范围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办证工作。负责配合推动社会企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和发展。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配合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下同)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依职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许可、监管和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三)负责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的法规、规划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发展运营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联系人:马子骞
联系电话:0871-68163033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办公时间:9: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