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昆明经开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AI外呼摸排服务的计划
按照省、市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依法履职、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区财政分局《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经济发展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接昆明经开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开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AI外呼摸排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B1002数据处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经济发展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昆明经开区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摸排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000元(伍万元整),一年一采,5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费支出金额最终以实际合同金额为准。
(二)资金来源:2025年经发部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服务机构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服务机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涉及受托项目的相关信息及相关资料、保密信息。
七、目标要求
通过AI智能外呼等服务,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昆明经开区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摸排工作。
(一)服务内容
AI智能外呼服务:对园区企业开展融资需求问询,支持多轮对话、语音识别、自动生成通话记录台账。
数据管理功能:将无融资需求企业信息自动录入信息平台,并生成《融资需求摸排台账》。
(二)技术要求
服务机构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三)交付标准
服务期内完成100%企业覆盖,需求摸排准确率≥95%;台账数据字段完整。
八、购买方式
根据区财政分局《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经开财〔2024〕46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文件要求,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所需资金从2025年度经发部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经费支出金额最终以合同实际金额为准。
十、公示时间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11日17:00前报名响应。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871-68163075。
通讯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