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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06-100111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06-27 16:35
名 称: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辅助性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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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辅助性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5-06-27 16:3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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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党群工作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2025至202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辅助性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2025至202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辅助性服务(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A1604 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统计辅助性服务。

2.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咨询辅助性服务。

3.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证书)查验等辅助性服务。

4.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资料整理、数据收集、证书材料发放等辅助性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实施目的:补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力量,提升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服务工作质量。

意义: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使辖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相关业务的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体验更好。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每年不超过1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三年合计不超过51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党群工作部预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经费。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须依法设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相应条件。持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国家认可的相应资格证书,其他类型的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具有承接业务的专业能力及相关经验。

七、目标要求

1.每年承接不少于150家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据统计等辅助性服务。

2.每年承接不低于1500人/次职称申报政策咨询、职称申报系统平台操作指导等辅助性服务。

3.每年承接不少于3000人/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证书)真实性审查等辅助性服务。

4.每年承接不少于1000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资料归类、职称申报评审信息数据统计填报、职称证书发放、申报材料清退等辅助性服务。

5. 服务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同时按照政务服务相关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6. 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保密相关法律法规。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共三年,一年一签,按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30日起至7月4日止(不含法定节假日)

十一、响应方式及相关事项

(一)响应方式

1.凡有意向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9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附件)中《响应函》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204@jkq.km.gov.cn),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响应函的单位,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后于磋商答疑会当天(磋商答疑会开始时间前)现场提交,磋商答疑会开始后送达的,或材料不齐全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

(二)会议事项

1.磋商答疑会定于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管委会13楼会议室召开,已提交响应函的单位请务必于10:00前携带响应文件到会。

2.会议内容。

(1)宣布纪律;

(2)公布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通报密封检查;

(4)供应商抽取答疑顺序;

(5)按抽取顺序单独答疑;

(6)供应商二次报价;

(7)评审人员打分。

(三)确定供应商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其他有关说明事项

1.本项目服务报价须不高于每年人民币17万元。

2.采购人不负责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相关材料。

3.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文件、提交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答疑会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4.供应商根据采购计划附件内容准备响应文件,无需购买磋商文件。

5.本项目成交公告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严老师 0871-68163083


附件1:响应须知

附件2:响应文件(模板)


     

            

   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中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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