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云南国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国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云南国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南国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奥斯迪(昆明)电子商务交易产业园K区27幢5楼501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报告审批部门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绿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租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奥斯迪(昆明)电子商务交易产业园K区27幢5楼501号,总建筑面积约1676.54平方米。对车间进行装修、功能分区,购置吹瓶机、打包机等设备安装形成八条PET瓶、PET罐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PET瓶三百万个,PET罐子三百万个。 劳动定员:全厂总定员约为15人,均不在项目区食宿。 工作制度:企业工作制度为每天3班,每班工作8h,全年生产300天,年总生产时间为7200小时。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施工期 施工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装修废气、运输车辆扬尘等;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电钻、切割机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施工期的固体废物设备的包装箱,装修材料及边角余料等。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吹瓶废气及生产过程异味。 2.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和废包装箱、不合格品)、生活固废和危险废物。 | ||
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对场地定时清扫、洒水降尘,降低场地的粉尘污染;使用清洁环保的装修材料,减少刺激性气体的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主要进行装修及环保设施安装,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项目区公共卫生间排入租赁主体配套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昆明经开区洛龙河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免扰民。②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③施工时关闭门窗,减少噪声向外传播;④优先采用具有先进工艺的低噪声设备。 4.固体防治措施: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治污染环境; ③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④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8台吹瓶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效率90%,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吹瓶产生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废气经车间排气扇排至外环境。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集合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经开区洛龙河水质净化厂处理,不直接排放。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1)本项目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防震降噪处理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2)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3)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并对生产车间进行隔声。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4)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和废包装箱经统一收集后全部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不合格品要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文件公示网站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 | ||
资料放置地点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纸质文本) | ||
文件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 | ||
反馈方式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9楼)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163096 | ||
其他事项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附件:《云南国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