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经开区关于长水机场(不含)至昆明南(不含)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经开区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开区安全保护区位置信息
经开区铁路里程范围:DK714+000~DK718+500、DK718+500~DK729+678.924
二、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
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三、做好经开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附件1:长水机场(不含)至昆明南(不含)安全保护区-经开区平面图第一册
附件2:长水机场(不含)至昆明南(不含)安全保护区-经开区平面图第二册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