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关于购买“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的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商务金融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目录名称:行业规划编制与研究
目录代码:A1601
二、购买主体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工作内容
完成“十五五”时期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商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十五五”时期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项专项规划编制。
(二)目的和意义
落实党工委、管委会任务安排,对“十五五”期间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及重点任务与举措进行精准谋划与系统部署,编写经开区商务领域“十五五”专项规划。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0万元
(二)资金来源:商务金融局“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名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1.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十五五”时期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商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十五五”时期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项专项规划送审稿。
2.承接方近五年内需独立承担并成功完成过至少2项同类型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
3.规划需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区域发展态势和本领域发展阶段特征,科学研判未来五年发展环境、机遇和挑战,提出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发展目标、战略定位和总体思路。
4.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关于规划编制的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文本结构完整、内容详实、表述精准。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高效完成规划编制各阶段任务,并按程序提交最终成果。
5.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具备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能够妥善处理规划编制过程中接触到的敏感信息和内部资料,签订保密协议。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商务金融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时间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17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黄正东,0871-68163021、18587173540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