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评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经研究,关于我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评估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将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择合适的服务单位,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评估服务项目。
2.2项目内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评估服务项目,对待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开展评估服务,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这一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编制相应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2.45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并编制相关报告。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比选申请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2比选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4.1现场获取:请于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周末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城市管理局4楼404办公室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④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邮箱获取:请于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前(周末除外)联系招标人,告知招标人获取比选文件资料的邮箱账号,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226211558@qq.com)。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5.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城市管理局3楼309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时间、地点
6.1比选时间: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6.2比选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城市管理局3楼309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8.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5号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1588785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