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部关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关行政补偿案件诉讼代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因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某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所产生的行政补偿纠纷案件,按照有关《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综合管理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关行政补偿案件诉讼律师代理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关于购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关行政补偿案件诉讼律师代理服务(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B0103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有关主体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补偿诉讼案件全过程代理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涉法涉诉问题实质性化解。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万元。
(二)资金来源:综合管理部2025年法律专项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加盖公章);
(6)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目标要求
协助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有关行政补偿应诉等各项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综合管理部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以合同约定支付。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任选其一)
(1)线上获取:投标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yz.ynzbw.com/ynweb/),在网上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及其它资料(会员注册及问题咨询电话:0871-65376713;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71-65388167);
(2)线下获取:投标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10室现场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杨青原;联系电话:0871-65312711。线下获取时间为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至现场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至现场时提供);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至现场时提供)。
十二、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三评标厅(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三评标厅(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十四、公告发布地点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十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师老师,0871-68163646
地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1610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桐、袁艳
联系电话:0871-6531271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异议受理方式,联系人:邢桐,联系电话:0871-6531271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