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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10-102481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10-11 11:0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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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1 11: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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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自治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对雨水排放口溢流的污水进行截流改造,包括建设污水管、雨水管、调蓄池并配套建设检查井,其中:一阶段涉及西邑村大学路、小石坝农贸市场等12个排口(可研中涉及13个排口,由于云大知城小区排口由小区自行整治,因此不包含在本项目工程内容中);二阶段涉及七彩云南大沟、鸿运大道2个排口。

项目总投资2817万元,环保投资17.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一阶段

措施:

1)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围挡,并且开展抑尘作业,落实洒水降尘,以减少危害及影响,保护环境。

2)物料运输限高限载,并盖篷布,严格防止沿途洒落。

3)定期检查未硬化路面,必要时补充平整和压实措施。

4)根据相关规定对运输车辆限速、限载,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防止燃油废气非正常排放。

影响: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了施工区域围挡、洒水降尘、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等措施。施工扬尘没有对当地环境空气产生较大的影响,已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施工扰民、民众环保投诉举报事件,因此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阶段

措施:

1)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2)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3)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4)加强开挖土方堆放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土方、路面破碎石方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5)施工单位应根据《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在施工工地出入口明显位置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防治监管责任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现场周边、施工作业区域,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设置连续硬质围挡、采用喷淋、洒水等措施,工地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对其他非作业面的裸露场地应当进行覆盖,对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进行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道路挖掘施工应当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建筑物拆除、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湿法作业;施工车辆应当采取除泥、冲洗等除尘措施后方可驶出工地。

6)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昆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市容保洁责任书等制度牌。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7)根据《昆明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开工前制定专项防尘抑尘方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在施工全过程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专款专用;施工现场的围挡、工地内应当设置喷淋抑尘设施,配备满足防尘抑尘要求的洒水车、雾炮机等其他喷淋设备,按照要求实施洒水或者喷淋等措施,对施工作业点扬尘产尘重点源头实施动态管控,实现施工全过程防尘抑尘;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及时清运并进行资源化处理,严禁高处抛洒;土石方作业、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湿法作业;应当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作业,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整平压实,减少土石方裸露时间和渣土留存时间;各类管线敷设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尽快恢复路面或者景观,不得裸露土地。

8)邻近学校路段施工时间尽量选择在周末或者节假日,避开学校考试时段。

影响:

项目整治工程量不大,本项目施工地表开挖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是暂时的,对周边居民区影响较小。道路扬尘无组织、流动排放,项目施工完成后,物料运输即结束,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随之结束。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施工区域围挡、洒水降尘、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等措施,因此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一阶段

措施:

1)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洗手如厕污水:该项目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处理。

3)暴雨地表径流: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与项目有关的施工污水违规排放、地表水环境污染等投诉事件,因此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阶段

措施: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道路坚实畅通;设置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系统畅通,确保地表无大面积积水;设置沉淀池,妥善处置泥浆、废水。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2)项目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食宿,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处理。

3)项目在调蓄池和顶管工作基坑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施工期遇到降雨时,场内汇流雨水通过设置的临时截排水沟收集,汇流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加强施工人员教育,施工过程严禁施工废水排入河道。

影响:

本项目二阶段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合理处置,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一阶段

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设备集中同时施工尽量缩短;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点区域的施工作业时。

2)车辆选择昼间运输物料,经过居民区禁止鸣笛。

3)优化施工布置,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时,采用了施工围挡和减振装置。

4)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间的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

5)选取低噪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偶发噪声发生。

影响:

项目区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城市规划建成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工程涉及的地区属于4a类和2类声环境功能区,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并且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未收到噪声投诉,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二阶段

措施:

1)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2)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工期,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施工单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方案,采取有效隔声降噪设备、设施或施工工艺,从安全文明施工、降噪资金投入、施工单位信用管理等关键环节落实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审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督促整改要求。

3)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设备进行限制或禁用。根据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及各级要求,推广使用先进施工工艺设备,督促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施工场地和施工设备制定减振降噪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

4)强化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及报备制度,严格建筑工程夜间管理,逐步推行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的实时监督,并将噪声扰民投诉与夜间施工作业审批衔接,强化属地政府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噪声排放单位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5)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6)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7)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影响:项目区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城市规划建成区,由于项目施工期施工点较为分散,且施工期较短,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选用低声设备等措施,并且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一阶段

措施:

根据调查,项目各矿山修复工程施工期已落实以下措施:

①废土石方、建筑垃圾:部分回填,废弃部分运至昆明市安宁太平街道办事处始甸村交界处阿崩虎德荒山植被修复工作项目处置。

②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垃圾桶,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影响: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区无固废堆存,不存在遗留固废环境问题,固废处置率100%。

二阶段

措施:

根据《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就地利用处置的措施和目标,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时间、处置场所和位置、污染防治措施和目标以及责任人等内容;施工单位需将建筑垃圾交由依法备案或者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外运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或者受委托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向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土石方、建筑垃圾:部分回填,废弃部分由施工单位按要求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2)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垃圾桶,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3)顶管施工废泥浆:由施工单位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4)七彩云南大沟清淤淤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车间处理。

⑤加强施工人员教育,施工过程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固废及时清运,严禁施工固废排入河道。

影响:

项目二阶段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清淤淤泥,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利影响为调蓄池臭气,本项目的调蓄池为地埋式设置,设置盖板封闭,产生的异味较少,参照同类调蓄池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项目运营期废气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30m的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调蓄池运营过程中,加强调蓄池生物除臭设施的管理,通过在盖板周边设置植物液喷嘴喷洒植物除臭液除臭,定期对植物除臭液进行补充,调蓄池产生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和自然扩散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三)地下水:项目为入河雨水排口溢流污水截流整治项目,属于污水排管工程,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不涉及重金属等持久性污染物。项目调蓄池构筑物采取混凝土防渗,可以有效阻隔污水的下渗,项目正常运行对地下水影响小。

(四)土壤:项目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本项目管网和调蓄池收集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不涉及重金属等持久性污染物。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管控因子。

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最大可能来源为调蓄池的事故渗漏(调蓄池和管道破损),事故状态下污水经自然下渗进入土壤中,由于土壤的吸附、络合、沉淀和阻留作用,绝大多数残留、累积在土壤中,由于该部分废水主要为有机质,经土壤内自然发酵后可作为营养物质被植物吸收,最终自然降解,不会形成持久性残留,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五)噪声:本项目二阶段工程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七彩云南大沟排口调蓄池的潜污泵(一备一用)、格栅除污机,参考《昆明市主城区西北片区调蓄池验收检验检测报告》中调蓄池噪声监测数据最大值,该调蓄池产噪设备一致,规模大致相同,类比可行,根据监测报告项目调蓄池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噪声源强为4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项目调蓄池设置于地下调蓄池中,调蓄池选址位于安石公路北侧七彩云南大观公园停车场,周边声环境质量一般,通过将声源设置于地下,并且选用低噪的潜污泵,可以有效减少运营期潜污泵噪声的影响,并且距离调蓄池潜污泵距离最近的保护目标为东侧130m处的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距离较远,因此项目运行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较大影响,噪声影响可接受。

(六)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栅渣、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备维修的废机油由设备维修单位收集后带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为入河雨水排口溢流污水截流整治项目,二阶段工程运营期使用的除臭剂为植物除臭液,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所列风险物质。

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分析,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调蓄池非正常排放环境,潜水泵故障无法将调蓄池内废水泵至污水管网,易导致废水污染事故,项目潜污泵一备一用,可以建设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废水污染事故,因此项目环境风险较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68163096

通信地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9楼

邮编:6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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