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第四批符合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扶持政策企业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经审核,现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第四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扶持政策的企业进行公示。
一、拟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申报2025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扶持政策企业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书面等形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反映。反映的问题要表达清晰,并提供事实依据。监督举报电话:68163231。
联系人:段焘、张洪波,联系电话:68163228,传真:68163227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自贸区综合服务中心(鼎南路1号)
附件:
拟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申报2025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扶持政策企业名单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 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