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研发投入数据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2023年研发投入数据审计工作,支持和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科学兑现各级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留存、统计关系均在我区,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实施科技研发,并通过国家统计系统合法有效申报研发投入经费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加大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024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年有效的复印件)。
(三)承诺书、企业研发项目申报表、经开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绩效表(详见附件2、3、4)。
(四)2023年研发项目的立项、验收以及成果等相关项目证明资料。
(五)研发支出以及研发费用科目余额表(未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的,仅需提供研发费用科目余额表)。
(六)每个研发项目分别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账(财务软件中直接打印出来)或者每个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七)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八)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打印出来2023年的《企业研究开发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必须是申报完成后国家统计局审核后打印的表,不要自行调整表格)。
(九)审核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前往企业现场实地进行研发投入相关材料核查,现场实地核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按照规定追究项目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请将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且不得缺项),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0月17日17点前(申报材料尽量提前提交)提交至经开区管委会1011办公室,
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将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kmjkqkjj@sina.com。
联系人:经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赖锦鹏
经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陈佳瑶
联系电话:0871-68163016
附件:
附件1: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加大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