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www.jkq.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10-10274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10-20 16:58
名 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16:58 浏览次数: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9400503001000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经开区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涉及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范围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办证工作。负责配合推动社会企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和发展。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配合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下同)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依职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许可、监管和执法工作。

11.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的法规、规划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发展运营建设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8.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管理一科、综合管理二科、综合管理三科、综合管理四科、综合监管一科、综合监管二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认真落实市局、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守安全底线、推进质量提升、抢抓任务落实,深入推进思想革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争当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狠抓市场监管工作落实。

(一)聚焦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管党治党工作提质增效

1.坚持政治引领,筑牢忠诚之基。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主持召开局务会8次,局长办公会10次。二是不断拓宽学习载体,抓学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线下学习方式和“云领先锋”“学习强国”“云南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平台,不断拓展学习载体。截至12月31日,共开展支委会集中学习14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6次、党小组会集中学习30次、交流研讨6次。

2.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开展党建+消费维权。3月15日联合管委会综合管理部第一党支部、机关联合党支部开展“3·15”联合主题党日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展党建+知识产权,结合分局知识产权工作开展“4.26”知识产权周系列活动。三是开展4期“以学促干”专题研讨活动。四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

3.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市场监管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1+7”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抓并举。二是强化“一把手”职责的履行。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班子议事日程和个人工作日程,今年以来,督办各项重点任务62项,研究重大决策累计84项,累计研究金额2056.29万元。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1-12月,主持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3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3次,开展谈心谈话5次。四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落实《经开市场监管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岗位职责》,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提醒。五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传达市局、管委会文件精神,针对执法科室开展集体谈话,通报典型案例。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提质增效

1.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精神,推进“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四扇门”工作,加快推进“一业一证”“商事确认制”“e注销”等改革事项,将企业登记由行政许可改为行政确认。以区内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为主体开展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申请“e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原来45天压缩至20日,进一步节约企业注销时间成本,且对于不适用“e注销”申请的企业,开列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2.畅通经营主体交流渠道。一是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促经营主体倍增,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二是改变传统“坐等”服务方式,深入园区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组织政务服务体验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企业办事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平台PC端、APP、小程序等办理端口,全过程办理工商登记核名注册、食品生产许可等审批事项。

3.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做好在银行网点设立“政银企服务站”。将经营主体登记设立、银行开户以及“昆易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综合金融服务等功能融于一体,做优市场主体落地帮扶“一条龙”。二是按照“就近办”的原则,注册登记延伸到街道,将一些集中到大厅办理个体户登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等高频登记业务事项分流延伸到街道和部分社区办理。三是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建立个体工商户分类指标体系,将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种类型,截至目前经开区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4户。四是深入开展“个转企”工作,建立健全转前宣传、转中指导、转后回访、全程帮扶工作机制。

(三)聚焦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质量发展工作提质增效

聚焦打造质量竞争型产业,实施产业质量问题联合攻关,推动重点领域质量提升。成立了经开区检验检测行业协会。上报经开区各行业企业的首席质量官摸底汇总表。召开3次区级质量强区联席会议,印发《经开区关于报送落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知》,开展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活动。完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入驻新增企业30家,开展经开区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撰写2023年经开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并在管委会外网进行公示。

(四)聚焦知识产权体系作用发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1.推动专利导航工作。一是结合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引进云南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管理和专利导航数据及信息化技术服务。二是开展项目培育,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获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区域布局与创新质量评价专利导航和云南省智能制造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并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项目启动会。

2.推进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创建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跨境协作和保护机制,收集整理22个国家、百余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资料;开展东南亚海外分支机构(办事处)设立前期调研、对接工作;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站点建设。

3.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通报工作。开展2024年第一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将涉及区内608项专利信息分发相关企业和申报代理机构,要求专利权人对通报专利进行撤回或申诉,同时要求专利权人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学习,提升企业专利申请质量。

4.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工作,紧盯民生领域热点持续整治,持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产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和“4.26”“3·15”等活动的专项执法检查。

(五)聚焦规范整治市场秩序,推动监管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1.持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质量强区、营商环境考核,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持续对全区范围内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截至12月31日,经开区共审查文件270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文件64件。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清理,共清理存量文件209件,未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一是以查处网络刷单炒信、“一老一小”、医疗美容、培训机构等民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为重点,保护老妇幼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二是查处医药购销、教育、通讯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的新型营销行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三是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加大商业标识保护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商品行为,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四是重拳查处假国企央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综合整治假国企央企专项行动,立案查处4件,办结2件,中止调查2件。截至目前,共收到上级转发涉嫌不正当竞争线索2条,受理涉嫌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件174件,立案调查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

2.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1)开展“两品一械”的监管执法。一是强化疫苗使用环节监管,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确保保障疫苗使用安全,确保疫苗全程可追可控。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执业药师“挂证”兼职、产品进货渠道不合法、违规销售等违法行为。

(2)加强价格监管。一是印发《关于做好经开区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的通知》,重点对节前民生领域米、面、粮油、肉等必需品开展价格检查。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二是印发《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加强对公墓、殡葬服务和殡葬商品价格监管执法,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经营户2户次、检查官渡区殡仪服务中心一家、检查九莲山公墓一家。三是开展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化肥生产、经营、网点等企业个人的监管,截至11月11日,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经营店铺5余次。四是开展粮油市场检查,截至12月31日,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涉粮单位93家,其中,粮食收储企业1家(粮食储备库1个)、经营门店43个、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17家、其他涉粮单位32家。

(3)深入推进长江禁渔、茶叶过度包装、加油机作弊等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不捕、不卖、不做、不吃”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打击市场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禁售禁捕野生鱼、河鱼专项检查行动,检查超市36户次、集贸市场58户次、餐饮单位162户次。

(4)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是印发《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廉政教育,从严自纠自查,逐级开展谈话,将各级会议精神及要求传达至分局每一个人;二是全面履职尽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在生产、销售、使用药械等环节是否合规,药械购进渠道、质量管理环节是否完善;三是加强数据和信息报送,形成上下联动,按时向市局报送各类报表、进展情况报告等共计70余次,向管委会报送报表12次。收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线索2件,依法立案1件,并将办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案件已办结。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120,864.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4,152.30元,占总收入的39.3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606,712.00元,占总收入的60.7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024,748.78元,下降38.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2,363.78元,下降7.54%;其他收入减少11,412,385.00元,下降49.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开展项目较上年度减少,且部分项目为2023年延续性项目,仅支付项目尾款,故导致2024年度收入合计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55,816.95元。其中:基本支出7,171,612.30元,占总支出的40.39%;项目支出10,584,204.65元,占总支出的59.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53,211.50元,下降39.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3,713.78元,下降7.53%;项目支出减少10,769,497.72元,下降50.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开展项目较上年度减少,且部分项目为2023年延续性项目,仅支付项目尾款,故导致2024年度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1,612.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16,718.2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4,894.08元,占基本支出的6.34%。人均14,67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84,204.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免费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网络芯片印章经费2024年支出2,195,920.00元,主要用于免费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网络芯片印章支出。

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经费2024年支出13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集贸市场农残抽检检测费用。

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经费2024年支出1,378,3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示范园区建设费用。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2024年支出1,477,797.00元,主要用于支付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风险评估及量化分级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4,152.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32%。与上年相比减少612,363.78元,下降7.54%,完成年初预算的82.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94,44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8%,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交通补贴、缴纳在职人员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3人退休,不再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造成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46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完成年初预算的71.67%,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养老保险及2024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纪实;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3人退休,不再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养老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0,38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69.45%。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3人退休,不再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5,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完成年初预算的74.59%。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3人退休,不再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894.08元,比上年减少49,914.52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3人退休,不再发放交通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交通补贴、驻村补贴及在职人员体检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资产总额6,894,335.61元,其中,流动资产6,889,422.77元,固定资产4,912.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4,66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44.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9,4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74,60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19400503001111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1020102249577


版权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c)2006-2013 KETDZ,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650231 | 16 Chunman Ave. IT Industry Park Kunming National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联系电话:0871-6816316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