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糕点,抽检依据: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啶虫脒、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戊唑醇、苯醚甲环唑、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多西环素、柠檬黄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昆船综合性农贸市场胡志先销售的1批芹菜,毒死蜱超标。
2.昆船综合性农贸市场胡志先销售的1批甘薯(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超标。
3.昆船综合性农贸市场王静销售的1批芒果,噻虫胺超标。
4.昆明经开区阿拉金方粮油经营部销售的1批鸡蛋,多西环素超标。
5.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买菜宝食品店销售的1批芹菜(西芹),噻虫胺超标。
6.昆明经开区阿拉馨源糕点店销售及生产的1批蛋吉饼(糕点),柠檬黄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0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