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阿拉街道第三阶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关于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经开〔2022〕7号)的要求,阿拉街道正在实施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阿拉街道第三阶段)项目,项目共建设大白土村、小白土村、金马村、三瓦村、七家村、阿拉村、小新村、小麻苴八个村小组,项目建安费3636.69万元。为顺利开展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阿拉街道第三阶段)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阿拉街道第三阶段)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B0603,目录名称: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工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阿拉街道第三阶段)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施工材料检验检测、工程竣工后的质量检测。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在实施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阿拉街道第三阶段)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更好的把好质量关。
五、采购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35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所需经费从上级下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补助资金(生态环境补偿金)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阿拉街道第三阶段)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阿拉街道、洛羊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5年(阿拉街道第三阶段)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标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崔老师0871-67266621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