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经开区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遴选考试公告
为认真做好经开区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经开区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资格遴选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条件
1. 报考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在校学生;年龄在20至50周岁之间(即1975年12月8日至2006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2. 报考人须持有昆明市经开区内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得为餐饮、五金、电焊等涉及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生产经营不得涉及城镇燃气,营业执照住所地址需在昆明市经开区内;
3. 报考人必须是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4. 报考人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是昆明市主城六区(盘龙、五华、官渡、西山、晋宁、呈贡)常住户口,非昆明主城六区户口的报考人须持有昆明市辖区派出所登记核发的《云南省居住证》并具有连续两年签注信息。
5. 报考人未因违法犯罪受到过行政、刑事处罚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 身体健康,无疾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考试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报名。
三、 考试报名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 5 号,世博花园酒店 A 座 1 楼(云南华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 考试报名材料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遴选考试报名表(下载打印填写,详见附件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资格遴选考试报名表》);
2. 报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报考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5. 非昆明主城六区户口报考人须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属地派出所开具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安家昆明”申领后截图打印(现场核验真实性)。
6. 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详见附件2.《承诺书》)
除照片外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交资料需纸质一份,电子版扫描件一份)。报名材料原则上应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现场提交,并亲自签字确认。
五、 考试费用
由承考试机构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
六、 考试时间
2025年12月7日(星期天),准考证由承考试机构制作并发放,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场次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载明内容为准。
七、 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上机考试,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多项选择题错选漏选均不得分。各题型的数量固定,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交卷后现场出成绩。(同名次重分人员采取现场重考的方式确定经营资格)
八、 考试范围
1.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2.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3.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4.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5.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6.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7.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8. 《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年)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2020 年)
12.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3. 《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
九、 考试要求
1. 报考人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各项要求,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一经发现作弊行为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2. 报考人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随身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3.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督考、巡考方式,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风考纪,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若发现不服从考场纪律等情况的将通报个人信用管理部门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和申报资格,并于经开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开通报,且三年内不得报考经开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商经营资格。
4.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经营资格,遴选名额依据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选定。若入围分数线存在并列分数情况,则通过同名次重分人员采取现场重考的方式确定经营资格。
十、 取证流程
由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发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公告,符合报名资格的申报人提交申请资料,若报名结束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经开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布点总数,将采取择优考试的方式对申报人进行选取,根据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和报名志愿情况确定零售经营点经营资格(同名次重分人员采取现场重考的方式确定经营资格),由经开区城市管理局组织申办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十一、 其他
(一)申报材料需本人亲自提交,不得代办,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选拔考试及审查批准后,由经开区城市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人严格按照“一企、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能在同一地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租及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
(二)按照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取得零售资格的经营户,须采用由批发公司统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销售仓或销售板房,零售店(点)需设置视频监控,实时记录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各零售店(点)视频监控资料应达到云储存要求。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在经营期间若有违规行为或不配合执法人员安全检查的,情节严重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取消经营户经营资格;
(四)每个零售店(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取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取消经营资格,并于经开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开通报,且三年内不得报考经开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商经营资格。
十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7428832
特此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