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82项任务信息公示表(任务82)
来源: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12-01 15:16:2编辑:杨锦佳

公示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反馈问题

任务82:大气污染防治仍需持续用力。

督察报告指出:大气污染防治仍需持续用力。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缺乏危机意识,科学防范臭氧污染的办法和措施不多,区域联防联控效果不明显,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形势严峻。2020年至2023年7月,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100%、98.6%、100%、95.8%,大气环境质量呈波动变化趋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 24、24.6、20.5、24 微克/立方米,均高于全省平均浓度。特别是2023 年1至7月,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较上年同期下降4.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22.7%,出现反弹,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到 2025年,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 20.5微克/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 “好中有危”,2021 年以来全市出现污染天气的县(区)数量逐年增加;石林彝族自治县、宜良县、官渡区、东川区、晋宁区、呈贡区、五华区累计各出现 15 天以上轻度污染,空气污染的普遍性 问题不容忽视。晋宁区二街工业园区部分施工场地物料堆场扬尘、废石乱堆乱放;滇中新区云水街 87 号空港时代中心附近公路堆土场未覆盖。

整改目标

全市空气质量整体优良,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 24 微克/立方米以内。

整改措施

1.根据经开区空气质量防控特点,印发年度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加强春夏季污染防控。2.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制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修理等为重点,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3.开展空气质量预测及预警工作,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周报机制,及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精准下达调度指令,有效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4.开展建筑工地等扬尘面源污染防治,依据《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措施,主城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评分合格率不低于 90%。5.科学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疏导,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怠速、慢速造成的排气污染。6.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做好全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7.加强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道路保洁制度,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防止“滴、洒、泼、漏”污染道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力争到 2025 年底,经开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5%以上。8.加强在建公路建设施工扬尘管理,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路面破损修复及清扫保洁力度。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根据经开区空气质量防控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已制定年度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加强辖区春夏季污染防控。2.加强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督促园区各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切实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运维的管理力度,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辖区3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现场帮扶,督促企业错峰、减排生产,指导企业从源头管控、过程收集、末端治理进行综合整治。3.根据辖区空气质量状况,对辖区空气质量进行空气预警工作,截至目前下发空气预警5次,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开展应急响应,加大洒水频次,确定空气质量稳定达标。4.高度重视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建设工地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八个百分百”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并及时到建设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及传达。同时安排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加大喷淋、洒水降尘频次,建设工地停止柴油动力的施工机械作业,停止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作业施工,认真按照《昆明市扬尘防治空气质量预警应急预案》执行,确保PM10达到要求。同时要求建设工地对未全覆盖的裸露土体和易造成扬尘的材料进行全面覆盖,并加强建设工地场内道路清洗清洁作业,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使用“三池一设备”,确保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保持净车出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评分合格率均超过90%。5.一是联合区规划建设局和城市管理局对辖区主干道交通组织进行系统调研,并通过划停车线、优化信号配时等措施,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中心隔离护栏等措施,进一步调整拥堵街道车流量,及时分散拥堵街道压力,形成交通流转循环,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怠速、慢速造成的排气污染。特别是在320线沿线设置货车靠右行驶指示牌,324线大风垭口路段增设中心硬隔离,有效缓解车辆通行不畅及事故高发态势。二是以机动巡逻为主,定点执勤为辅,点线结合、动静结合的勤务运行方式,切实加大对呈运大道、金线路、林溪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和力度,强化高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坚决遏制车辆违停或故障未设置警告标志等易造成重大事故的违法行为。同时,将整治行动向凌晨和夜间时段延伸,强化凌晨和夜间巡逻班次的管事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路面隐患,切实做好夜间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与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对车辆占用人行道、商铺门前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等各类违停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纠、严管、严治,保障道路畅通干净无阻。6.开展了区内水泥生产企业的排查工作,经排查,目前在我区注册成立的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该公司不属于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类型为水泥粉末站,不涉及水泥熟料生产。截至目前,未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要求该公司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下一步将对该公司的生产和能耗进行持续的监管。7.一是严格落实道路保洁制度,强化清扫保洁作业,常态化开展道路冲洗、洒水降尘机械化作业,区内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已达85%以上。二是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防止“滴、洒、泼、漏”污染道路。全年使用人工结合昆明市智能渣土车管控平台,持续对渣土违规运输行为进行全天24小时监督检查,加强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行业存在不按规定密闭、道路泼洒、GPS异常、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市场,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截至目前共检查车辆4万余辆次,对涉及的违规违法车辆进行相关处罚及整改。8.经开区无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经开区投资、监管),县乡道路修补结合资金情况安排,2024年度开展海子公路、小普路、彩龙街等公路养护工程,共计修补破损路面21500平方米、投资361万元。2025年度开展大石坝公路、小石坝公路、安石公路大风垭口段、倪大线等公路养护工程,共计修补破损路面10300平方米、投资293万元。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于2025年10月15日组织对整改目标的8项整改措施进行复核,通过台账查阅、现场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方式进行,已按要求完成第82项任务的整改落实。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呈贡区云湾路优立元创意集团九栋九楼)。联系人员及电话:秦老师, 0871-687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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