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商务金融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促外贸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关于印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昆经开〔2024〕52号)及《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商务金融局2024年促进外贸发展政策申报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4年度促外贸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支持内容
(一)国际品牌建设和产品认证配套奖励
支持企业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出口,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认证证书和检测结果互认。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并获得国际管理系统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跨境业务资质的费用,在省级、市级政策基础上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信用保险配套奖励
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防范出口收汇风险,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信心。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统保平台以外发生的信用保险、资信调查、运费保险、进口预付款保险等费用,在省级、市级政策基础上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 市场主体合规性要求
项目支持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或产生劳务用工等,开展对外贸易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进行核准备案。近三年内在税收缴纳、劳务用工、海外监管、外汇业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无拖欠财政应收回资金情况,无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情况。
三、 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
3. 企业纳税证明材料(近1年的纳税记录、税款缴纳记录等),若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缴税记录;
4. 企业社会保险证明(近1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款记录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
5.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二)具体项目申报材料
1. 国际品牌建设和产品认证配套奖励
(1)委托认证合同及委托认证机构资质;
(2)认证证书、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发票、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
2. 信用保险配套奖励
(1)购买信用保险、资信调查、运费保险、进口预付款保险等的保险保单或调查有关单据;
(2)相关费用支付凭证、发票、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
备注:各申报主体应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各1份),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对申报材料不齐、无效或篡改的,以及有套取、骗取行为的,按规定追责。
四、 业务受理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12日。
2. 地点: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9楼906办公室。
(二)受理机关及电话
1. 受理机关: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商务金融局。
2. 业务咨询电话:0871-68163007。
备注:请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商务金融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