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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12-104397 主题分类: 产品质量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12-05 15:16
名 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15:1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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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抽检依据: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Q/XFS 0001S-2025《淀粉制品》,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1536-2021《菜籽油》,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等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总砷(As)、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维生素B₆、菌落总数、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日落黄、霉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并[a]芘、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钡(以Ba计)、镉(以Cd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商业无菌、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安赛蜜、黄曲霉毒素B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蛋白质、三聚氰胺、丙二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地西泮、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12批次。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5年12月5日- 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


食品抽检合格-2025年12月5日-食品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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