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长宜科技有限公司天然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长宜科技有限公司天然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长宜科技有限公司天然原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街道黄土坡社区望哨路7号“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园”项目15幢B1、B2、B3、B4、B5室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云南长宜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街道黄土坡社区望哨路7号“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园”15幢B1至B5室作为生产基地,项目占地面积671.86m2,建筑面积3179.07m2。主要建设5条纸管生产线、2条多通道可降解管生产线、2条芯线生产线、3条香精生产线,年产2亿支纸管、1000万支多通道可降解管、100t芯线、800t香精。建设香精生产车间、纸管生产车间、芯线生产车间、质检研发实验室。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21.1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适时洒水抑尘;在装修产尘较大的阶段,应对厂房进行封闭,减少对改造区域外的影响。墙体粉刷、地面防渗材料敷设过程中开窗、开门通风,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废气长期累积于室内。
(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厂房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倪家营水质净化厂处理。
(三)噪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
(四)固体废物: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能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严禁乱堆、乱放、乱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每天放置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桶,与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香精生产环节、调香罐及分装调配桶清洗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DA001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纸管筛分产生的粉尘、纸管烘干废气、多通道可降解管熔融挤出废气、检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研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香精研发粉碎研磨产生的粉尘、未收集的香精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车间异味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经大气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胶设备清洗废水、调香罐及分装调配桶清洗废水、检验器具清洗废水、厂房清洁废水、生活污水。施胶设备清洗废水、调香罐及分装调配桶清洗废水、检验器具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项目生活废水、厂房清洁废水经租赁厂房配套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倪家营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三)地下水及土壤: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一般防渗区:乙醇、香精储存库;香精生产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建设。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进行硬化处理。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预测分析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不生产。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五)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与园区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纸管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弃的研发样品、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塑料膜、纸盒、纸箱、塑料桶)经一般固废暂存桶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多通道可降解管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芯线边角废料、多通道可降解管研发试验样品、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弃/破损玻璃器皿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
(六)环境风险: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控制化学品、试剂及溶剂的储量;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长宜科技有限公司天然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68163096
通信地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9楼
邮编:65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