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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12-104694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12-16 14:46
名 称: 经开区2026年度河渠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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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26年度河渠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4:4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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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经开区2026年度河渠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协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93号四楼)评标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CZB-2025/012;

2.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6年度河渠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5.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要求开展河渠湖库常规检测、疑似黑臭水体检测、雨季溢流应急检测、地下水检测、水质净化厂出水检测及其他零星应急检测项目等并出具数据报告;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6.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7. 项目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9.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 2.2提供投标人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3或2024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1. 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1.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 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 6.3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CMA)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

2. 1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19587422@qq.com,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联系人:唐工13099994236)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电汇,(账户名称:云南协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711214000000007590,开户行: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需开具发票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2. 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协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93号二楼203室)现场进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 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云南协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93号四楼)评标厅。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协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93号四楼)评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5号

联 系 人:周工、祁工、韩工  电   话:0871-6743604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协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93号主楼203号

联 系 人:唐工、赵工 、李工、周工

联系电话:0871-6415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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