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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512-104814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12-17 15:22
名 称: 昆明经开洛羊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7·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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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开洛羊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7·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15:2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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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在奥斯迪产业园F5栋附楼场内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关于成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7·15”高坠事故调查组的批复》(昆经开管安监笺〔2025〕8号)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城市管理局牵头,规划建设局、总工会、公安分局、洛羊街道办事处联合成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7·15”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列席。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研判、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经调查认定,昆明经开洛羊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7·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一、 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为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3M;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高原明珠国际五金机电商城*号;法定代表人:周*国;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 昆明虹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社会统一代码:9153***********T;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奥斯迪电商园L*栋*楼*号;法定代表人:陈*;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停车场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该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公章刻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唐*东,类型:自然人;身份证号码:51***************37;住所:重庆市忠县*镇*村*组*号。

(三)事故单位关联情况

1. 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于2020年购买奥斯迪产业园区F5栋及其附楼,昆明虹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园区管理方,负责园区内的物业管理。

2. 唐*东为临时施工人员,无相关施工资质。唐*东承揽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F5栋附楼装修施工项目,但双方未签订合同。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经过调查取证,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未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工作,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并未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五)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 昆明虹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对园区开展检查巡查,组织园区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在园区内组织应急演练。存在问题: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对园区内部的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工作不到位。

2. 唐*东作为项目实际承包人,无相关承揽施工资质;对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事故发生经过

通过询问笔录、调阅资料和现场勘探调查,2025年6月,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负责人周*国因装修需要,联系之前认识的工人唐*东,由其承揽该装修项目。2025年7月8日,唐*东即带领4名工人正式进场开始进行基础装修工作,由于装修人手不足,唐*东就安排工人谭*文联系其他临时工人来干活,其中包括李*成(本起事故死者)。7月12日,李*成入场开始工作,7月15日按照施工计划准备安装商铺门头广告架,因安装广告架需先将二楼平台通过搭设钢梁、铺设方管和木板的方式延伸至外立面位置;事故当天延伸平台用的钢梁已架设好,铺设平台所用的方管材料放置在搭建好的左侧钢梁上,8时20分左右,李*成站在二楼平台边缘拿取方管材料时,因方管过长向下掉落导致李*成也随之失去平衡,从二楼平台边缘坠落至一楼地面。

(七)事故现场情况

1.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昆明市经开洛羊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购买的奥斯迪产业园区F5栋附楼装修现场;

2. 死者坠落地面至二楼平台垂直高度为3.98m。

3死者拿取的方管尺寸为6m×5cm×10cm,重40kg。

4. 事发时死者李*成未佩戴安全帽、未穿安戴全绳。

(八)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 死者:李*成,性别:男,身份证号码:51************10;住址:重庆市*县*镇*村*组*号。

2. 事故导致李*成1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

二、 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年7月15日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2025年7月15日9时20分左右,城市管理局接区总值班室通报:奥斯迪产业园区F5栋附楼内发生一起人员坠楼受伤事件。接报后,区城市管理局、公安分局、洛羊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要求事故单位全力配合医院救治伤者,7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李*成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死亡通知后区城市管理局、公安分局、洛羊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及时组织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会,安排布置善后事宜,要求事故单位立刻成立善后处置工作小组,安抚家属情绪,全力做好死者善后工作,防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15日8时20分左右,现场工人谭*文看到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电话给唐*东汇报,唐*东赶到现场后就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向周*国汇报情况;8时25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李*成进行抢救,随后唐*东陪同李*成前往呈贡云大附属医院进行救治。7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经抢救无效确认李*成死亡。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2025年7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李*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唐*东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唐*东向死者家属支付共计40万元赔偿费,善后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社会舆情平稳。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1.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现场负责人,符合事故应急要求。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开展善后工作,未将事态扩大,未造成其它不良影响。

2. 昆明经开区相关部门在该起事故发生后,及时响应,及时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安抚家属情绪,全力做好死者善后工作,城市管理局、公安机关、洛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联动协同、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得当,信息发布及时,善后工作有序,符合应急处置措施程序及要求。

三、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 死者李*成安全意识淡薄,作业过程中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 李*成开展作业的二楼平台临边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综上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死者李*成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靠近无安全防护措施的二楼平台临边拿取方管时,方管向下掉落导致其失去平衡坠落到一楼地面,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该起事故未进行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和资料分析,排除人为故意伤害、突发设备损害因素等影响。

(四)间接原因分析

1. 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并未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李*成违章作业。

2. 昆明虹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对园区内部的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工作不到位。

3. 唐*东作为项目实际承揽人,无相关承揽施工资质;对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 死者李*成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靠近无防护措施的二楼平台临边违章作业,对此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李*成在此起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其相关责任。

2. 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负责人周*国未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此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周*国予以立案查处。

3. 唐*东作为项目实际承揽人,对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李*成违章作业;未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建议区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唐*东予以立案查处。

3. 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未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工作,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并未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此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予以立案查处。

4. 昆明虹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对园区开展检查巡查,组织园区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在园区内组织应急演练。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对园区内部的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工作不到位。建议区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昆明虹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立案查处。

五、 事故主要教训

此起事故反映出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进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六、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事故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

1. 昆明市官渡区金鑫伟业五金机电经营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加强对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昆明虹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加强对租赁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3. 唐*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自身无相关资质下不承揽施工项目,在现场作业时发现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切实提高自身的风险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有关监管部门整改和防范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执法,重点整治隐患大、风险高的企业,对违法违规和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等执法措施,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和调动街道、社区基层监管力量,层层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摸清辖区企业风险状况,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7·15”事故调查组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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