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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601-106072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01-27 11:04
名 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辅助性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辅助性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27 11:0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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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精神,社会事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辅助性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A1803社会保险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方负责提供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工作辅助性工作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辅助性工作,保障业务正常开展,提升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采购服务周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每年预计15万元,2年总费用预计30万元)。

(二)资金来源: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经费”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符合以下标准: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竞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 目标要求

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提供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工伤认定辅助服务,配合社会事务局开展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接件、咨询、政策解答、退休证制证发证、档案整理等工作;工伤认定的案件初审、接件、咨询、政策解答、文书送达、档案整理等工作。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6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社会事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 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2月4日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至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高新区科技路99号广泽中心13-1室)。联系电话:0871-65313510、1831336344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6年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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