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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602-106418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02-05 18:21
名 称: 关于购买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春风十里 昆明有你—我就是滇风”盛典晚会活动策划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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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春风十里 昆明有你—我就是滇风”盛典晚会活动策划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6-02-05 18: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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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春风十里 昆明有你—我就是滇风”盛典晚会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筹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昆明经开区联合磨憨—磨丁合作区共同组建方阵队伍参加本次盛典晚会。为切实做好盛典晚会参演筹备各项工作,拟取一家服务单位开展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参加昆明市“春风十里 昆明有你—我就是滇风”盛典晚会活动策划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春风十里 昆明有你—我就是滇风”盛典晚会活动策划服务

采购项目(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A0801 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参加昆明市“春风十里 昆明有你—我就是滇风”盛典晚会活动策划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打响“我在昆明我骄傲”“我为昆明我自豪”城市品牌,推动城市实现从“塑形”到“塑魂”的深度跃升,让城市既有品质更有温度,切实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8.11万元。

(二)资金来源:文旅—文化事业、广电、文产、旅游工作及参加上级各项活动经费”中列支50%,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50%。

六、 承接标准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二)财务状况证明(二者提供其一):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六)信誉要求

1. 申请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 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 目标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参加昆明市“春风十里 昆明有你—我就是滇风”盛典晚会活动策划工作,包括节目创排、服装道具、演员招募、后勤保障等服务内容。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社会事务局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6年2月5日至2月10日)。

十一、 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2月10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1-68163502

吴钦瑞、袁艳、罗昀    0871-65354823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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