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昆经开劳人仲字〔2025〕987-995号)
发布时间:2026-02-0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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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鸿盛(云南)花卉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周浩、康尔宝、郭克蒙、张晓钊、徐邵伟、李威、冯翾、邓伍洋、房文广9人因工资等诉鑫鸿盛(云南)花卉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由于本委在处理该案过程中已采用多种方式都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昆经开劳人仲字〔2025〕987-995号仲裁裁决书。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