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昆经开劳人仲字〔2025〕1162号)
发布时间:2026-02-0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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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于2025年12月8日受理李银龙诉因确认劳动关系等诉云山珍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昆经开劳人仲字〔2025〕1162号),由于本委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14:00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地址:洛羊街道彩龙街原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内,联系电话:0871—6741358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