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购买法律咨询服务计划
为更好地解决我局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降低法律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及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 号)和《昆明经开区(自贸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昆经开管笺〔2024〕50号)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法律机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法律咨询服务项目(B0102法律咨询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为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协助完善单位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协助处理政府采购中遇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协助处理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协助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单位进行法制审核;提供法律问题日常咨询;合同、文件等法律文书的审查修改;出具相关法律问题的书面法律分析意见书等。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行政工作中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行政工作中对于此类的问题的解决瓶颈,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强化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根据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视情况续签合同)
(二)资金来源:财政分局信息网络系统维护及日常业务开展经费。
六、 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 目标要求
(一)按照委托内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有效降低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二)工作过程中,对知悉的工作内容、文件等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觉维护我局的利益,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三)配备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根据我局的购买内容配备对口的律师进行服务。
八、 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计划为按单位内控方式购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公示期
自本计划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7日到3月24日)。
十一、 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自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将纸质响应资料交到昆明市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802室。
联系人及电话:陆颖,0871-68510873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