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6年第02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昆明铁路国际班列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期)、昆明经开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清水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国际供应链示范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昆明出口加工区工业南标准厂房D-10号标准厂房项目、联东U谷·昆明经开国际企业港一期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
(一)昆明铁路国际班列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王家营片区中铁联集昆明中心站内,建设单位: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
(二)昆明经开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清水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楚雄恒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
(三)国际供应链示范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片区JK-OS-A2-02-01#地块,建设单位:云南营家智慧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
(四)昆明出口加工区工业南标准厂房D-10号标准厂房项目,地址:昆明市经开区国际汽车物流城内D-10地块,建设单位:云南未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文斌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联东U谷·昆明经开国际企业港一期项目,地址:昆明经开区清水片区,建设单位:昆明联东金云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重庆新昊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
二、 公示时间
自2026年03月25日起至2026年04月23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竣工(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办(彩龙街经开区第三小学)。
电话:0871-67261867,邮编:6505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6年0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