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买白水塘及拖磨山水库降等工作服务的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计划实施白水塘及拖磨山水库降等工作。结合当前区域发展实际与工程现状,需开展现场调研、安全评估、技术论证、报告编制及申报等一系列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要求,城市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开展白水塘及拖磨山水库降等相关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白水塘及拖磨山水库降等相关工作。目录代码:A1212,目录名称:水利设施养护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区域发展实际与工程现状,需开展以下工作:两座水库现场调研、安全评估、技术论证、报告编制及申报等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统筹兼顾工程安全、功能效益与生态保护,保障水库等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应,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及稳定。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
(二)资金来源:水库、坝塘管理运行专项经费。
六、 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依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两座水库现场调研、安全评估、技术论证、报告编制及申报等工作,达到购买服务主体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及要求做好两座水库降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及安全。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选取适合的方式开展。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日到4月9日)。
十一、 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张倩倩(0871-63338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