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买果林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优化调整工作技术服务的计划
根据《关于推进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相关工作的通知》经开区果林水库有6个图斑被纳入整治清单。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要求,城市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开展果林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优化调整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果林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优化调整工作。目录代码:A0610 ,目录名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需按《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完成以下内容:一是全面复核水库实际功能、水文条件、工程现状及历史建设情况;
二是分析研判,制定合法合规、技术可靠、兼顾历史与现实的管理范围优化方案;
三是按照优化方案开展果林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重新划定调整工作,实现“清四乱”系统相关图斑彻底销号,从根源上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整理收集资料、编制报告等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开展果林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优化调整划定工作,将重新划定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实现“清四乱”系统相关图斑彻底销号,从根源上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水库等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应,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及稳定。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2万元。
(二)资金来源:水库、坝塘管理运行专项经费。
六、 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专业资质,提供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五)详见磋商公告
七、 目标要求
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全面复核水库实际功能、水文条件、工程现状及历史建设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制定合法合规、技术可靠、兼顾历史与现实的管理范围优化方案,实现“清四乱”系统相关图斑彻底销号,从根源上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达到购买服务主体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及要求做好果林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优化调整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及安全。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选取适合的方式开展。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日到4月9日)。
十一、 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张倩倩(0871-63338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