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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604-107959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04-01 16:28
名 称: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2026年度行政复议及应诉辅助购买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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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2026年度行政复议及应诉辅助购买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6:2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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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2026年度行政复议及应诉辅助购买,采购人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基本情况:

1. 1项目编号:CYHZB-2026-002;

1. 2项目名称: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2026年度行政复议及应诉辅助购买;

1. 3预算金额:50.00万元;

1. 4最高限价:50.00万元;

1. 5服务内容:

①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前的辅助工作;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辅助工作;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束后的辅助工作;④行政复议案件应诉中的辅助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

1.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1.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 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及要求,须服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1.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书且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该项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 1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徐冬 电话:13324908553 电子邮箱:13324908553@163.com

(1)具体流程:联系代理机构→获取“供应商信息确认表”进行填报→发送填报完成的“供应商信息确认表”和以下相关材料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到供应商电子邮箱。

(2)相关材料: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授权);④付款证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付款方式)。

3. 2售价(元):600.00元/份,售后不退。

3.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99号汇都中心D栋1502室)。

4.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媒介公告: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成交公告均在“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jkq.km.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

联系人:师磊

电 话:0871-6816364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99号汇都中心D栋1502室

联系人:徐冬

电 话:1332490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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