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举行《洛羊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对拟定的《洛羊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时间
1、 听证会定于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 上午9:30至11:30。
2、 听证会地点:经开区管委会政务中心三楼签字厅(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三、 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3至28人,其中:
1. 本市年满18周岁,与洛羊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有关或者关注洛羊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公民不少于8至9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其余为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网上报名或者亲临办公现场方式。
报名传真0871-68163209;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网址:www.ketdz.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kgtfj@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6:00时。
五、 其它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将于2017年9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洛羊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倪丽琴
联系电话:0871-68162891
附件: 关于举行《洛羊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一
特此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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