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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1812-120661 主题分类: 政策指引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8-12-29 19:43
名 称: 关于开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届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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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届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19:43 浏览次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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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也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推荐宣传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

为大力宣扬民营经济在经开区建设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和作用,展示民营企业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风采,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引领作为首要任务,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融合发展、共同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最大限度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 评选范围

工商、税务关系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且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民营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 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经营、纳税信用好;重视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劳动关系和谐。

3. 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等;

4. 在艰苦创业、爱国敬业、守信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

5. 企业负责人无犯罪记录且未涉嫌犯罪,无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 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部门推荐和企业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部门推荐。人社局、“两新”党委、工商联、经济发展局、工商分局、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民营企业参选,于2019年1月10日前分别将推荐名单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民营企业申报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汇总到统战部、工商联。

2. 企业自荐。企业可进行自荐,于2019年1月10日前填写《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民营企业申报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提交至经开区统战部、工商联。

联系人:陈晓鸥 工商联副主席 68163510

林 竹 统战部工作人员 68162857

3. 由统战部、工商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优秀民营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审,提出30家拟定企业。评审结果报经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发布。

五、 评选组织

成立首届优秀民营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统战部、工商联、金融办、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税务局、人社局、经济发展局、“两新”党委相关领导组成。

六、 表彰和宣传

对评选出的优秀民营企业在2019年经济工作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和授牌。由工委工作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对优秀民营企业在评优评先、政策享受等方面给予优先待遇。

附件: 优秀民营企业申报推荐表


中共昆明经开区工委统战部

昆明经开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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