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浦发路11号2幢7层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报告审批部门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和建筑面积均为743m²,本项目将对7层东侧闲置约60m²办公区进行改造,新建60m²实验室区域(包含试剂室、危废暂存间等),其余作为办公区域、设备间(包含气相色谱、分光光度计等设备)、档案室等使用。项目开展的检测内容主要为废水和废气、环境空气和废气,共22项指标,检测量约为200次/年。 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2.35%。 项目劳动定员共计10人,年工作时间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仅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主要影响为扬尘、施工涂料挥发废气、噪声及废弃材料。 二、运营期 ①废气: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无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器皿清洁废水(第3道以后清洗废水)、实验设备润洗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 ③噪声:主要为风机、纯水制备设备噪声。 ④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破碎玻璃、废包装品,纯水废过滤膜,废弃的劳保用品,送检未进行实验的多余样品,更换无机酸性废气吸附剂,过期化学试剂,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实验室废试剂包装瓶、废实验器材,中和沉淀池残渣。 | ||
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仅为施工现场洗手等产生的少量污水,经小桶收集后用于施工环节。 (2)废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极少,通过室内沉降后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了墙体隔声,同时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废料送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地;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无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经1套SDG干式酸性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实验室废水经单独排水管道收集后统一汇集至实验室设置的中和沉淀池进行中和沉淀预处理后再汇入项目所处楼栋污水收集管网进入化粪池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直接接入所租用区已建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西侧鼎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普照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墙体隔声、吸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实验室一般固废:破碎玻璃和废包装品经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纯水设备更换废RO膜由更换厂家直接回收处置;废弃的劳保用品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送检未进行实验的多余水样品排入污水管网;更换无机酸性废气吸附剂由更换厂家直接回收处置。 ③危险废物:报废、失效、过期的化学试剂、化学品,实验废液(废酸碱、有机废液、第一道、第二道器皿清洗含有毒有害物质清洗废液、蒸馏、萃取残渣)、废活性炭、实验室废试剂包装瓶、废实验器材及中和沉淀池残渣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要求建立危废转移联单。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文件公示网站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jkq.km.gov.cn/) | ||
资料放置地点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纸质文本) | ||
文件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 | ||
反馈方式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9楼)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163096 | ||
其他事项 | 1、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附件:《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