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脊髓性肌萎缩症等病种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 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阳宗海风景区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磨憨—磨丁合作区社会事务管理 局: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脊髓 性肌萎缩症等病种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的通 知》(云医保〔2024〕52 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你们,并提 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通知 ”要求,将新增门诊特殊病纳入昆明市门诊
特殊病待遇保障范围内,相关待遇标准严格按照昆明市现行医疗 保障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保经办机构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增门诊特殊病
病种的备案标识工作。
(云医保【2024】5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脊髓性肌萎缩症等病种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的通知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