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下载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二、主管部门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实施机关
城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市及以下行政权力事权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附件1第二条
(6)《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市及以下行政权力事权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
五、子项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县级权限)
版权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c)2006-2013 KETDZ,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650231 | 16 Chunman Ave. IT Industry Park Kunming National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联系电话:0871-6816316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