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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209-607041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2-09-06 17:12
名 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2年度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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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2年度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17:12 浏览次数: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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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2022年度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2]25号)以及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参保人权益和下半年医保缴费基数年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开展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工资申报范围

除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余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纳入缴费工资申报。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资的构成和计算方式

(一)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构成

企业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组成及计算按照《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通知》(云劳社[2005]6号)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执行。

(二)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式

在职职工个人月缴费(划账)工资基数为2021年全年工资性收入的总和除以12所得的数额。

(三)退休人员个人划账基数构成

退休人员个人划账基数为社保部门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不含原单位自行发放的各种补助和退休人员享受的企业年金。

(四)退休人员个人划账基数计算方式

退休人员个人月划账基数申报使用2022年8月的月退休基本养老金。

三、缴费基数和参数执行标准

在2022年缴费基数和执行标准正式文件发布前,暂时按照2021年年度缴费基数核定标准执行,系统相关参数不做调整。即缴费基数上下限不做调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不做调整。

四、申报时间

2022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从2022年9月1日开始,申报时间2个月,至2022年10月31日结束。

五、基数调整操作步骤及所需材料

(一)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办理工资申报业务

1、已使用医疗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的参保单位,直接在网厅下载申报资料(云南医保网厅https://ggfw.ynylbz.cn),原则上,用人单位均需通过医疗保障局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申报工资。

2、申报缴费工资时,直接打开获取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础信息文件,将新申报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填入文件中的“新工资”栏目下,认真校对并确认所填写的信息无误。个人缴费工资基础信息文件是经过加密处理的电子表格文件,该文件只能录入新的缴费工资,不能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各参保单位不得修改文件内内容,以免造成申报错误。通过网上办理工资申报,参保单位不需到医保窗口拷贝工资申报表,不进行书面稽核;

3、退休人员同时需填报由所属社保局盖章确认的《退休人员医保划账基数调整表》作为附件从网厅上传。(二)通过医保窗口申报方式办理工资申报

1、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即日起可在正常工作日携带U盘到医保窗口拷贝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础信息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同时按要求注册网厅。

2.打开在医保拷贝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将新申报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填入“申报工资”下,认真校对并确认所填写的信息无误。个人缴费工资基础信息文件是经过加密处理的电子表格文件,该文件只能录入新的缴费工资,不能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各参保单位不得修改文件内容,以免造成申报错误。

3、窗口办理工资申报时需携带的材料

(1)填写“申报工资”后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资料内容必须与电子文档一致。

(2)参保单位职工2021年12月份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保单位2021年12月会计凭证原件(含完整附件);

(4)2021年全年度的明细账、总账及财务报表(要求签章齐全、按会计档案规范装订完整); 

(5)《承诺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有退休人员的单位提供2022年《退休人员医保划帐基数调整情况表》(附件2)一份(加盖社会保险部门及本单位公章)。

    六、工作要求

(一)2022年度内办理过参保变更(新参保、续保、在职转退休)的参保人,如无变动,可按办理参保变更时的缴费工资执行,2022年不重新进行工资申报。

(二)用人单位现场申报或网上申报缴费基数时应填报《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医疗保险工资申报情况应告知职工本人,参保单位提供的工资申报表应由职工本人签字。

(三)工资申报相关材料:《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附件1,加盖本单位公章)、《退休人员划账基数调整表》(附件2,加盖社会保险局及本单位公章)、《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附件3)等原件由各单位自行整理、归档,以备医保部门抽查稽核。

经办人:王晴        联系电话:68527011


附件1: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

附件2:退休人员医保划帐基数调整表

附件3: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

附件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附件5: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附件6: 网厅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操作指南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医保)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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