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转发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驻区企业:
现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产业〔2024〕2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中国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在云南省范围内形成的,具有 较好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物质遗存和非 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矿区以及与 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相关的生活设施、生产教育设施、 陈列设施、生产工具、办公用品、机器设备、产品、档案等,非 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非 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切实按照申报书 规范及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书规范要求见附件) ,并于2024年11月8日12:00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王云龙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云龙 18725186996
邮箱地址:412010308@qq.com
附件:
附件1: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