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昆明经开区新升规入库商贸企业(批发、零售)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昆明经开区商贸业发展,鼓励企业升规入库,现将昆明经开区新升规入库商贸企业(批发、零售)奖励补助资金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在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其税务、统计等相关数据在本辖区内。
2.申报企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或者备案,没有被列入相关严重违法失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在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生态环境事件。
3.首次成为本区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在国家联网直报系统正常报统计报表6个月以上,兑现政策时企业经营正常,信用良好,能正常报数。
4.企业需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扫描文件各一份,申请材料请添加封面(附件2)和目录,纸质材料请装订成册,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均加盖公章,真实性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无效的或有篡改痕迹的,以及有套取、骗取行为的,将不予支持。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昆明经开区管委会9楼901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张 波,68162971,983680976@qq.com
附件: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商务金融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