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帮助企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经开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报送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对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给以贷款利率100%贴息扶持(高于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执行,低于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发生利率执行),每年最高补贴200万。
二、申报条件
(一)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
(二)申报单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且企业出质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无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以自有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取得银行贷款,并在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质押登记等法定手续,已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
三、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
(二)主体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
(五)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放款凭证;
(六)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生的利息清单、利息结算单据和利息结清证明,并填写《利息支付清单表》(见附件2);
(七)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或信用中国);
(八)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九)申报区级贴息补助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同时获得省市部门贴息补助的,需提供情况说明以及相应材料,情况说明包含获得贴息补助的时间、部门、金额等内容,已申报但未获得补助的情况也需说明。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7:00前。
(二)材料报送:于2025年8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市场监管分局2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216642867@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将取消其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记入不良诚信名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同时申报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项目的,装订为一册,但需区分年度。
(三)每笔贷款补贴一年的利息,已获得省市部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实行差额补助;同年有多笔贷款的,以单笔贷款金额最高的进行申报。
联系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知识产权科
贾贵雄、杨晓雯
联系方式:0871-68163764
附件1: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8月7日